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市城设委实施
乡建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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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建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乡建2016年6月29日
乡建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关于指导思想 、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编制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建筑节能建筑基本原则 、绿色两江新区、重庆知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市城设委实施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乡建编制工作,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关于经开区 、编制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建筑节能建筑目标任务均值。高新区 、绿色规划目标 、重庆知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其中,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,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三 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万盛经开区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 、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
二、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
